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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龙陵县三举措保障城乡特困人员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6日 09:15 浏览:[] 作者:杨国万 来源: 打印

一是积极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出台了《龙陵县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截至7月底我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998人,其中,集中供养119人,分散供养1879人。按照城市分散供养550元/月/人;农村分散供养465元/月/人;城乡集中供养人员1000元/月/人标准;2018以来,全县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经费720余万元。

二是全面开展精准认定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农村五保、城市三无资格复查工作,对特困供养人员进行100%全面入户,将特困供养人员的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进行逐户对照筛查,实现特困人员供养“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

三是抓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供养机构建设管理。目前,全县已建成8所农村敬老院,床位508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6人。有13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10个村(社区)市级养老服务中心,共有床位405张,象达镇、龙江乡、平达乡敬老院项目扩建工程正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