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民政工作
龙陵县完成退役士兵安置52人,发放优待抚恤金1342.3万元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 13:08 浏览:[] 作者:杨国万 来源: 打印

今年以来,龙陵县扎实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纷呈,获双拥先进县荣誉称号。一是抓好双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军地、军民共建活动。二是做好2017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五是做好云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龙陵疗养院规范运营管理工作,做好镇安大坝烈士陵园管护,逐步将其创建和打造为县国防暨双拥教育基地。2018年,共安置退役士兵52人,安置工作4人,发放各项优待抚恤金1342.3万元。其中,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2.8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09万元,发放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7.6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0.2万元;发放现役军人立功奖励资金0.8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989.2万元;支付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171人次,资金30.32万元;投入资金69万元,为48户重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难生活难;共走访慰问驻龙部队15个、军休干部、义务兵家庭、重点优抚对象1733人(户),发放慰问活动经费35.12万元;“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驻龙部队15个,军休干部、一至四级在乡残疾军人、战时二等功臣、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中的军队退役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1816人,发放慰问金16.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