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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龙陵县社会事务工作全面开花,实现新跨越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1日 08:57 浏览:[] 作者:杨国万 来源: 打印

今年以来,龙陵县扎实开展婚姻登记、孤儿收养、殡葬改革等社会事务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做好收养、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293对(边民39对),离婚登记247对(边民28对),补领结婚 263对,补领离婚证8本;办理收养登记24件;共救助人员121人次,救助资金5.9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08人116.13万元。

二是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精神,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等各项权益,推动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成立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1个,建成儿童之家47个,有儿童福利督导员11人、专(兼)职儿童主任人数121人;录入农村留守儿童系统数据852人、困境儿童5908人。

三是抓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做好边界联检、纠纷调处和界桩维护管理工作;完成县城棚户区改造后街道、新建小区和乡镇易地搬迁点的命名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10个乡镇门牌编制工作;抓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验收工作,编撰出版《标准地名志》、《行政区划图》。

四是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县、乡、村、组四级监督管理网络,加大殡葬市场的整治力度,深入治理偷埋乱葬行为,严厉打击偷埋土葬和新建活人墓行为;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抓好县殡仪服务中心、大松源公墓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完成乡镇中心公墓项目建设工作,启动片区公墓规划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火化工作,有序启动第三批火化区工作。2018年来,龙陵县攻坚克难,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明显,火化区亡故人员应化尽化,火化率达100%。

1月1日至12月16日,全县共亡故人员1668个(火化对象800个,非火化对象868)。火化883个(火化对象800个,非火化对象83个)。火化后寄存107个,乡镇中心公墓安葬612个,经营性公墓安葬66个,塔葬1个,禁葬区外安葬97个。火化对象火化率100%。亡故人员火化率52.9%。

乡镇中心公墓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渐趋完善,已全部投入使用,目前,全县共完成墓穴支砌13426个(龙山大松园公墓1329个,镇安镇1850个,龙新乡700个,龙江乡1825个,腊勐镇782个,碧寨乡2050个,平达乡1444个,象达镇1256个,勐糯镇1599个,木城乡44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