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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警方
喜报!龙陵县公安局被评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 08: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日前,龙陵县公安局获评县级“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这是龙陵公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组织保障、大力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多措并举推动落实优抚政策、促双拥工作不断深入的成果。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龙陵县公安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摆在前列、落在实处,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对全局“双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

立足警军共驻共建,充分发挥新时代拥军强军“服务队”作用。深谋细化、统筹推进,不断丰富和拓展双拥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每年“八·一”期间组织全局40多名复员军人民警和退伍军人辅警召开“八·一”座谈会,了解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肯定他们的付出和成绩;每年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积极配合开展优抚对象慰问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在辅警招录中优先录取退役军人,在岗位分配上优先挑选,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局党委对他们的关心及照料等等。同时,扎实做好征兵政审工作,全力协助抓好民兵训练,全方位保障退役军人权益,开创了龙陵公安双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