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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警方
又有五家机动车修理店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5日 08:12 浏览:[] 作者:赵申梅 来源: 龙陵警方 打印

为强化机动车修理行业治安管理,消除治安隐患,5月23日,镇安派出所对辖区12家机修企业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查处了五起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维修车辆信息案件。

5月23日下午,民警对辖区12家汽车、摩托车修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有5家修理店未对维修车辆的送修人及车辆信息进行如实登记并上传至云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系统。因修理店违反了《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民警依法对五家企业进行了处罚。

可能许多机修店主都对为什么要进行机动车修理实名制登记心存疑问?或者说如果对方不配合登记该怎么办?

在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的今天,盗抢车、套牌车、走私车、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数量在不断攀升,而推进机动车修理业实名制管理能有效发现涉车违法犯罪的相关线索,是打击涉车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

若对方不配合,可先向他宣传相关规定,如果还执意不登记,那车或人就可能存在问题,手机拍一拍,社区民警那报一报,说不定一起大案的侦破关键就在你指尖。

法律链接: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严禁从事下列活动:

(一)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机动车而予以拆解、改装、拼装、倒卖;

(二)回收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

(三)利用报废机动车拼装整车。

第十四条 承修机动车或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处罚。

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