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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警方
龙陵县公安局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1日 09:24 浏览:[] 作者:杨晓丽 来源: 龙陵警方 打印

自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龙陵县公安局统筹兼顾,坚持业务、创文、扶贫几手抓、几手硬,围绕舆论宣传及整治文明交通秩序、“黄赌毒”现象、人居环境几项重点,不断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一是从舆论宣传入手,营造浓厚创文氛围。按照县“创文办”的统一部署,从社会、单位、网格责任区三个层面积极开展创文宣传。通过召开会议、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公益广告、入户宣传、志愿者服务、公众号宣传、文艺演出等方式努力营造创文氛围,进一步提升全体民警职工、网格责任区市民、广大群众的创文意识。截至目前,共召开全局民警大会2次,开展集中培训1次、入户宣传200余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210余份、宣传伞200把、宣传手册70份、宣传折页300余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名片1000张,粘贴公益广告40余份。杨德忠警务室民警参与县“创文”文艺表演队深入公园、广场、社区开展演出8场次。

二是从文明交通入手,创建文明交通秩序。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周末夜查、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集中整治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闯红灯、汽车有意鸣长笛、违规变道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与相关部门联合组建8个交通志愿者劝导服务小组,120名交通志愿者分散在车流、人流量较大的十字交叉路口,及时引导、劝导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卫生、文明、平安、和谐龙陵。积极排查城区交通隐患并协调公路和安全监管部门,完善道路标志标牌,安装监控抓拍设备等。目前,龙陵城区道路共有12条,道路里程 11.9km,设置各类交通标志、标牌138块,标牌设置率为11.6块/公里。今年新增施划标线19648米、停车泊位1037个、设行人过街设施32组、交通信号灯6组、智能抓拍设备30套、电子警察8套、红绿灯1套,城区车辆规范化停车率已达90%以上。

三是从人居环境入手,创造干净整洁环境。专门召开提升人居环境部署会议,主要领导对单位、网格责任区、挂包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统筹安排,实行挂包责任制,将单位、责任区网格户、扶贫挂包户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责任分别明确到部门、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单位及门前“三包”责任区环境卫生制度,每天组织人员到网格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及时清除小广告、杂草、垃圾、沙土等;同时,利用周末组织民警到镇安镇芒告村、户帕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活动。目前,共对网格责任区开展集中环境整治20余次、参与挂钩村集中整治4次。

四是从“黄赌毒”入手,有效净化社会环境。结合边境地区重点整治、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辖区“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