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保山市公安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全力做好汛期抢险救援应急工作。

今年7月份以来,保山多地持续降雨,引发多起山体滑坡、泥石流灾害事故,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汛期抢险救援应急工作,保山市公安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做好汛期抢险救援应急工作,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部署细、措施实、要求严”,全力做好人员、车辆、物资储备工作,强化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制度,处置工作要职责明确、流程清楚、指挥到位、处置高效、报告迅速。

《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全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供电、供水系统、居民小区、村寨、桥梁、防空洞、工地重点部位隐患情况,通过排查,实现“一图、一表、一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安全度汛。”

《通知》还要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与路政、交通部门开展辖区高速公路、邻崖道路、盘山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一线中队要强化路面秩序管控力度,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汛期道路安全。
《通知》最后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加强值班备勤制度,一旦发生险情,要一边报告,一边组织警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通知》号召全市党员民警要在防汛救援工作中打头阵、冲在前,用实际行动在防汛救援现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党徽闪光在救援现场,使警徽成为灾区群众的求救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