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警方
现在自首,还不晚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6日 10:07 浏览:[] 作者:张黎 来源: 龙陵警方 打印

8月23日,刑侦大队通过发布通告、家属规劝等措施,成功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云剑”行动再次取得良好效果。

自“云剑”行动安排部署以来,刑侦大队积极采取追逃措施,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及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通过微信、网络等媒体的传播,通告被大量转发,8月16日,一直躲藏在盈江县某地的犯罪嫌疑人雷某某在网上看到龙陵警方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及龙陵警方公布的在逃人员名单后,内心开始波动,意识到自己长期躲藏根本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后,迫于巨大的压力,雷某某主动让家属联系龙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刑侦民警经过多次对其家属宣传法律、政策、耐心劝说,并得到了其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8月23日,雷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盈江县某镇向龙陵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自首,归案后,雷某某如释重负的说:“现在国家政策宽大,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我之前犹豫了很长时间,但是看到《通告》后,在家人及你们警察的劝说下,我愿意投案自首,得到宽大处理”。

雷某某是龙陵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和公布在逃人员名单后主动投案自首的首名在逃人员,相信不少在逃人员会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