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承包了“80后”、“90后”的童年,那么,警察蜀黍在路上捡到别人丢失的财物,会怎样做呢?

10月4日,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松山中队在景区执勤过程中捡到一个棕色钱包,钱包里面放着身份证、多张银行卡及人民币800余元。民警心想这么多证件和银行卡补办得多麻烦,失主肯定会很着急。

于是立即根据身份信息查询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并通知失主到松山警务室领取。失主赶到后看到自己失而复得的钱包,十分高兴,连声向警务室民警致谢,称赞民警拾金不昧,是人民的好公仆。看到群众露出满意的笑容,民警觉得这是对公安工作最大的肯定。

温馨提示:在此,民警也提醒广大游客,节假日景区游玩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财物,避免丢失带来的一系列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