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可有些人总觉得,偶尔闯一次,不会怎样。下面这位驾驶员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近日,周某驾驶小轿车由龙陵城区驶往杭瑞高速龙陵收费站,当行驶至龙陵收费站出口与凯龙假日酒店交叉路口处,遇红灯继续向前行驶,与一辆由龙山湖驶往凯龙城遇绿灯正常行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范某受轻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周某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依法对周某作出罚款150元,驾驶证扣6分的行政处罚。

对此,龙陵交警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交通信号灯面前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别让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珍爱生命,平安出行,不闯红灯,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