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级和省级督导估评组分别到龙陵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市督导评估组按规定发放调查问卷600份,收回600份,综合满意度达到98.97%,省督导评估组发放调查问卷642份,收回642份,其中有效问卷642份,公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了97.24℅,均超过85分的评估标准。调查表明,龙陵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得到公众的认可,达到省和国家的规定要求。
(局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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