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降本增效,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工业节能和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11月在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助下对龙陵县7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组进入后,深入企业一线车间检查用能设备,调取企业生产数据,综合用能情况,认真折算企业综合能耗,工业硅5户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位于2737.26~3343吨标准煤之间,其中永隆硅最低,泰康硅最高,均达到能耗基准水平;锌冶炼企业1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58.98吨标准煤,达到全省能效领跑水平;水泥生产企业1户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7.02吨标准煤,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15.28吨标准煤,达能耗3级标准(基准水平)。

下步,龙陵县将严格按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稳妥推进改造升级,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促进工业节能和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