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立足部门职能,以“禁酒令”为抓手,多措并举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规饮酒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绷紧纪律之弦。将严禁违规饮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云南省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等法规文件,观看《醉与罚》《酒驾之殇》等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切实增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纪律自觉。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扎紧制度之笼。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明确“工作日全天、值班备勤期间、执行公务期间一律禁止饮酒”的刚性要求。建立“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核查”机制,要求干部职工因私外出饮酒需提前报备,重大项目推进、应急值班等关键岗位实行24小时禁酒承诺。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凝聚监督合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职工层层签订《禁酒承诺书》35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向干部职工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倡导家属当好“廉内助”,共同监督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生活。
下一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持续深化禁酒专项整治,将纪律要求转化为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铁的纪律护航发改事业高质量发展,呈现出勠力同心、风清气正的昂扬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