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市政协主席朱宏春带队调研龙陵县林长制和河长制工作。

调研组先后到勐梅河流域镇安段、打摩山护林点、镇东村古茶树群、八〇八水库、龙山镇等地进行现场调研,详细了解龙陵县林长制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认为,龙陵县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林长制、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治理,责任落实到位、监管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要求龙陵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责任体系,切实把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工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要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继续实行林长制、河长制督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通报机制、曝光机制和检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要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全方位、多角度挖掘林长制、河长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记者/李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