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和关于命名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其中,龙陵县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龙陵县卫生健康局、龙陵县象达镇营坡社区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松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近年来,龙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为引领,坚持“一个责任体系、两个融合发展、三个引领传承、四级共治机制”的“1234”工作模式,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