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龙陵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报告草案》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法律代表等45人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编制单位介绍了龙陵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基本情况,《报告》编制的背景和依据、规划目标、工作原则,详细讲解了龙陵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历年变化的具体内容。各与会代表就龙陵县建筑物补偿、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林木、果木补偿、坟墓迁移补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瓜果类补偿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和编制单位负责人对各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分别进行答辩和解释。
据介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是进一步完善龙陵县征地补偿机制、提高征地管理工作透明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确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听证会的实际情况,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听证报告,并及时反馈听证代表,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前瞻性。
通讯员/杨庆彪
记者/尹纯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