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统计局核算反馈数据显示,2019年龙陵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完成84936万元,比2018年增加7756万元,同比增长10.0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3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四位;全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7.71%,占比居全市第二位,占比较2018年下降0.37个百分点;2019年文化产业“四上”单位有5家,同比持平。
分行业看,文化制造业实现增加值77456万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91.19%;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4882万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75%;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597万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