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1月14日,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龙山镇居民共同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林鸮。

14日晚,接110指挥中心警情称:有群众在龙陵输油气站发现一只猫头鹰,请森林警察大队出警处理。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带上防护手套和鸟笼赶往输油气站。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只小家伙站在一个库房通风口上面一动不动,经辨认,该鸟为灰林鸮幼鸟,民警立即爬上梯子小心翼翼将其从通风口上救助下来,并对其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没有发现受伤迹象。据该群众描述,该鸟可能是昨晚跌落到此,因白天视力差无法飞回森林,所以“留宿”在通风口。民警在对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热心行为表示感谢后,将灰林鸮小心放进笼子带回队里并为灰林鸮买来鲜肉进行喂食,进食后的灰林鸮瞪着“萌萌哒”的大眼睛,显然已恢复至最佳状态,待身体恢复后即可放归自然。

灰林鸮,是一种中等身形的猫头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夜行性,白天通常在隐蔽的地方睡觉,在树洞营巢。

在此,龙陵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如遇野生动物受伤等情况,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使动物得到救治后,科学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