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评估组,对我县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
5月15号至16号,省督导评估组相继听取了我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汇报,并观看了专题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座谈会,同时通过随机抽取实地检查了我县11所义务教育学校,以访谈、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针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的均衡状况,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计划、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估检查和验证。
督导组分为三个小组分别深入我县四个乡镇共11所学校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在学校内,督导组成员分别查看了各所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开展情况、学校常规管理情况、教师队伍情况等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指标要求对我县提供的评估材料进行认真查阅和核实。
在17号召开的督导检查反馈会中,省督导组督导员代表向我县相关单位负责人反馈了检查评估情况: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111所小学,13所初级中学,4所完中共八项指标均达到了要求,龙陵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均达到了省级评估标准;龙陵县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均符合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龙陵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评估组广泛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校长、家长、学生代表等不同群体意见,公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了97.24℅,未发现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综合以上结果,评估组一致认为龙陵县基本达到了云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评估标准。
督导组认为,龙陵县认真履职落实优先发展战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县人大、县政协充分发挥对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责;龙陵县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指出了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中小学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配备情况仍有待提高,需进一步规范图书种类和质量,提高学校场地的有效利用率等问题和不足。
在认真听取评估反馈后,县委副书记、县长杨邵燕做了表态发言:认为此次评估组专家深入我县各乡镇各学校调查后所反馈的督导组评估意见,既肯定了我县所做的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我县将在下一步更加发力地抓好义务教育发展,具体将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二是继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优化育人环境;三是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四是继续强化教学管理,努力凝练办学特色。杨邵燕指出,下一步,我县将按照评估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扎实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成效,促进我县教育工作再新台阶。(杨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