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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动态
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6日 22:3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疫情发生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龙陵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为了保护您和公众的健康,龙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向您授信一封,请您亲启:

一、主动实施居家隔离。如您或您身边的人是1月8日后到龙陵县,特别是从湖北或途经湖北到龙陵县的人员,请自觉居家观察,不要与外界进行面对面的接触,观察时长一般为14天。如出现发热及疑似症状者,请自觉佩戴口罩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自觉接受隔离监测和治疗。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体检、随访和医学隔离观察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尽量减少外出。请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觉暂停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宴请聚餐及多人参与的娱乐活动,尽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渠道和压缩传播空间。

三、注意个人卫生防护。请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勤洗手(要用流水+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每次洗手至少20秒),咳嗽、打喷嚏时务必使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并请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务必避免在未加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四、保持健康心态。面对疫情时,请大家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公布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请全县人民自觉自律听从政府要求,一切以官方发布为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能擅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防、可控、可治。只要我们携起手来,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就一定能够取得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龙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