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1533024MB1630821C/2025081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1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关于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1号答复的函

罗云葵、赵德飞、杨世君、杨加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控合作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的建议(4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近年来,个人缴费标准确实有所提高,如你们所述,2018年至2024年从220元逐年增长至400元。但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财政补助部分也逐年增加,如2018年至2024年财政补助从490元逐年增长至670元。保证了基金安全可持续。缴费逐年上调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是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当前随着医药技术快速进步、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人口老龄化加速,医疗费用持续高速增长对医保制度运行影响很大,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激增。以龙陵县为例,城乡居民住院次均费用2018年4653.52元,2022年4785.55元,2023年4808.98元,2024年4885.55元,近三年涨幅6.4%。

二是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大幅提升。门诊待遇更加完善。从2024年1月1日起,保山市已调整城乡居民门诊待遇政策,取消了普通门诊每月累计支付限额70元的规定,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400元。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县域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25%。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门诊特殊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90%。住院待遇更加完善。参保人每次在普通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大病保险实行分段保障,普通参保人员自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的,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大病保险报销60%;3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的,大病保险报销65%;50000元以上至80000元(含80000元)的,大病保险报销70%;80000元以上的,大病保险报销80%。22种重大疾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

费用分别按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报销。

三是基金收支平衡需要。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大幅提升、医疗费用持续增长造成近年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居民医保基金呈现出一种“紧平衡”状态。2018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7110万元,支出18696.8万元,累计结存5121.35万元。2024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23459万元,支出24854.3万元,累计结存8547.36万元。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合理调增,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支出的客观需要,主要用于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针对你团提出的“催缴难度大,基层脱缴率偏高”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已关注到个人缴费增长对部分家庭的影响,近年来采取以下措施缓解负担:一是2024年个人缴费增幅降至20元,为2016年以来首次低于财政补助增幅30元。二是财政补助逐年提升。2018年为490元,2024年达670元。三是推行家庭共济制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四是针对困难群体实施资助参保政策。五是出台《长效机制》,实现缴费奖励与约束政策的零突破。

尽管县级层面无权调整国家缴费标准,但我局将采取以下方式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参保积极性: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社区)宣讲、新媒体等渠道,解读医保待遇提升情况、资助参保、《长效机制》等政策,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确保应保尽保。二是优化服务流程。鼓励线上缴费、代缴代办,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提升便利性。三是强化基金监管,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我局将向上级部门反馈基层百姓参保压力,建议上级研究完善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缴费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稳定社会预期。建议探索差异化缴费政策,对低收入家庭给予更多支持。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完善服务,确保医保制度惠及更多群众。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