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级组织召开部门会议对各乡(镇)上报的防止防贫致贫对象进行审核确定,同意将高兴留、张国平等147户评定为防止防贫致贫户,杨艳芬、李乔有等6户评定为消除风险防止防贫致贫户,特此公告。
中共龙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