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及《云南省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确保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完成2021年我县后期扶持人口核减工作,我办于2021年12月开展了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下半年核减工作。为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职责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到“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我办采取“分片负责、逐户核实、签字确定”的方式,驻村开展工作,把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工作有实效。
经详细核实统计,2021年下半年我县应核减享受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移民人数为16人,其中死亡13人,参加工作3人。2021年下半年龙陵县实际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移民人数为18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