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将河长制工作列为县对乡镇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为确保全县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河长制工作列为县对乡镇年终综合考核的内容之一。
通过将河长制工作列入年底考核,进一步传导压力,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工作落实,同时有利于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河长职责。通过全县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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