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5082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满足龙陵县殡仪馆用工需求,根据《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龙机编办发〔2024〕60号规定,编外人员聘用使用的合理性,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龙陵县殡仪馆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A岗:火化工3名,负责遗体冷藏、火化、骨灰处理等工作。
2.B岗:遗体接运人员9名,负责遗体接运等工作。
3.C岗:其他岗位人员3名,负责殡仪馆日常运行辅助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1.岗位要求: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殡仪行业特殊工作环境和不定时工作制,包括夜间、节假日出勤、值班;
2.户籍要求:具有保山市龙陵县户籍;
3.年龄及性别要求:年龄在18-55周岁,因工作性质特殊A、B岗仅限男性,C岗男女不限;
4.学历及专业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5.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B岗需持有C1及以上等级的机动车驾驶证,具备5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7其他:同等条件下具有殡葬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①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④被开除公职的;
⑤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⑥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⑦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如下:
A岗:试用期工资64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转正后工资待遇为8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B岗:试用期工资5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转正后工资待遇为7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C岗:试用期工资48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转正后工资待遇为6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
1.发布公告
2025年8月26日通过龙陵县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陵县民政局办公室
(3)资格审查。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本;
②身份证;
③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④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1张;
⑤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⑥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尿检证明;
⑦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2025年9月2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开招聘及选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检(2025年9月3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根据面试分数从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2025年9月4日)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应聘对象开展背景调查、资料复核,经过综合评议后提出拟聘人选。
(五)公示(2025年9月8日至9月12日)
根据体检结果,在龙陵县民政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联系单位及电话:龙陵县民政局 0875-612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