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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


 
 

份号

 

龙陵县人民政府文件

 

龙政发〔200091

关于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性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开展日常政务活动,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争和有关部门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政府采购实行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使政府采购活动处于各种监督之下,可以从源头上遏制采购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利于维护政府信誉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

   二、我县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 政府采购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它涉及面广、事务多、技术要求高, 其良性动作依赖于一整套协调的运行机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长:叶超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封为仁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开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员:陈赞泽  县计委主任

        杨明然  县监察局局长

        杨明春  县审计局局长

        李维英  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杨源敏  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石周  县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并设立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政府采购的范围、对象和采购程序

我县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对象: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采购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器械、办公设施、现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专用器材、大型维修、交通工具以及单价虽不足2000元,但购买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等。

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后,各单位的采购活动,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内容的支出,需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报送购置项目名称、规格、性能要求等详细说明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批准后,一律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款项由财政直接拨入政府采购中心,不再按预算渠道下拨给预算单位,采购中心按批准的预算和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 货商拨付货款, 预算单位根据有关凭证和政府采购分 配的物资进行帐务处理。

附:龙陵县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细则

200088

主题词:政府采购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龙各单位。         (共印90份)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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