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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龙陵文体事业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县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这一主题,紧紧抓住创建文化先进县这一牛鼻子工程,认真组织实施了文化长廊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民族文化工程、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认真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体育工作驶入发展快车道,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文化工作年度考核中,1999年至2001年连续三年名列第一,受到市文化局的奖励。全县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服务手段明显提高,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

一、文化创先成绩突出

1998年,县委政府提出了以创建文化先进县为龙头,推动全县文体事业全面发展的战略口号。19993月,县政府召开全县文化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文化创先工作。会上,县政府与12个乡镇签订了创先《目标责任书》,突出了乡镇创先这个重点和难点。为使创造工作稳步推进,县政府出台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事业经济政策的具体规定(试行)》(龙政发〔19992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工作力度的通知》(龙政发〔199926号)等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工作措施20条,成立了创先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文体局。

由于机构健全,措施得力,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了创先热潮,形成了城乡联动、官民并举、全民参与的良好的创造局面。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199910月,龙山镇等9个乡(镇)建成了文化先进乡(镇),检察院等22个县直单位建成了文化先进达标单位。20002月,龙陵县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文化先进县。20014月以来,龙陵县又按照《全国文化先进县评选标准》,热火朝天地开展着创建国家级文化先进县活动。

二、文化精品工程喜获丰收

我县坚持把繁荣文艺抓创作,活跃舞台作为全县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议事日程。1998年以来,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每年举办一次文艺创作培训会或研讨会,建立和培养了一支专业、业余文艺创作队伍,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涌现。近五年来,县文工团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与部门联姻,先后组织了烤烟、扶贫攻坚、普九攻坚、交通法规宣传、文明新村建设、卫生、税改等文艺专场,年均送戏下乡40余场次,年均观众达6万人次。特色浓郁与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赢得广大观众的好评。

我县在组织深入基层演出的同时,努力创作有质量上档次的优秀节目参加上级文化部门组织的展演活动。1999年创编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歌舞,参加“99”昆明世博会广场演出,受到广泛赞誉,得到了省、市、县嘉奖。2001年创编的阿昌族舞蹈《阿昌汉子》,参加云南省第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彩云奖”金奖。2003年,创编的彝族土巴拉乐器演奏《欻豆》,参加保山市民族民间歌舞乐大赛综合二等奖,后经市级加工提炼,并改奏《欢乐的香堂人》,参加云南省第四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获得“彩云奖”金奖和观众最喜爱节目奖。

我县的美、影、书、画作品,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比赛也频频获奖。1999年,县文化馆任永浩的水墨画《金色的梦》、杨顺朝的摄影作品《晚归》,在参加建国五十周年群众美术作品成就展中,双双获一等奖。2002年,县文化馆周潞的中国画《含日山村分外娇》、彩墨画《山歌》在参加2002年全国教师美术书法作品大赛中,同时获二等奖。

三、民族文化工程一步一个脚印

我县在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和民间艺术调查工作中成绩显著,先后整理出版了《龙陵县民族民间音乐集成》、《龙陵县民族民间舞蹈集成》、《龙陵县民族民间文学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云南卷·龙陵县资料卷》、《龙陵县文化志》,《龙陵县体育志》初稿已定成初稿,编纂出版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1998年,县文化馆在全省民族民间艺术调查工作中被省文化厅授予“先进单位”称号。1997年,勐糯镇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民间艺术之乡”,1998年,龙新乡、平达乡被保山地区行署分别命名为“刀杆艺术之乡”和“民间艺术之乡”。

1998年,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松山抗战遗址,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1年,我县开办了集远古、中古、抗战、民族、旅游于一体的“龙陵历史文化展”综合展室。同年,市县对“大花石”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出土文物530件。

四、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

1998年以来,我县精心组织了99春节团拜会,2001年民族民间篝火晚会,第六届(电力杯)、第七届(农行杯)、第八届(丰收杯)、第九届(铅锌杯)、第十届(龙山杯)职工篮球运行会等大型体育活动。乡镇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群众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对于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增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竞技体育取得可喜成绩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县在射击、陀螺等体育项目中,为上级体育部门输送了大批体育人才,我县运动员在参加国家、省、市比赛中,多次获奖。1997年,在云南省第十届运动会射击预赛(少年组)暨九七年度比赛中,我县运动员获2块金牌、一个项目冠军和一个项目亚军;1998年,我县运动员参加全国冠军赛,一人获女子10米移动靶个人冠军;1998年,我县运动员在云南省第十届运动会上,分别以标准速515环、混合速345环的优异成绩破一项世界纪录。

六、文化长廊建设工程成绩裴然

1997年以来,我县抓住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在滇西填平补缺的机遇,争取到省市补助资金427.5万元,自筹资金400万元,完成了文化中心、体育中心、龙山镇文化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向上级争取到补助资金310万元,自筹资金250万元,完成了县委政府提出的“狗撵羊”工程,即搬迁了教育局,县文化馆搬到教育局旧址办公,文物管理所又搬到文化馆旧址,投资500多万元新建了文管所、电影公司、文工团、文化馆、宣传文化中心5幢业务办公大楼。争取到上级补助170万元,自筹资金67万元,在政府无偿划拨的48亩土地上,完成了总投资200万元的体育中心田径场、游泳池和灯光球场全民健身乐园四项工程。争取到百县千乡宣传文化中心项目建设资金22.5万元,自筹资金60多万元,新建了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528m2的龙山镇文化站。这些项目的建设实施,大大改善了我县文化体育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促进了我县城乡文化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推进了我县社会经济的进步。

 

龙陵县文化体育局   

                                                                二OO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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