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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镇 党委
镇安镇党委设置9个职位,9人
党委岗位设置为党委书记1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人;武装部长1人;武装干事1人;人大主席1人;组织干事1人;宣传干事1人;团委书记1人;妇联主席1人。
党委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尽快实现小康目标。
(3)领导镇人大、政府、纪委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办事处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管理,作好党员发展工作。
(5)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6)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8)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镇直属机关和办事处干部的教育、考察、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10)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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