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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达乡 国土资源管理所


   

机构设置:象达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有干部职工3人,其中所长1人,工作人员2人。

职能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实行监督检查;统一管理全乡土地和全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全乡土地调查、登记、统计和发证工作;配合县局做好乡内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统一审核承办报批,征用、划拨建设用地和土地出让工作;管理象达乡土地市场,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及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制止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卖土地,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案件,调处土地纠纷;征收管理好土地管理各项费用,并协助财税部门征收土地税金;主管全乡土地管理科学技术和宣传工作;参与乡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初步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组织协调全乡重点工程的移民搬迁等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县土地局交给的其他事项。

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财务公开:土地使用证公本费、土地管理费、土地复垦基金、矿产资源管理费、转让出租抵押费、土地权属调查测绘费。工作程序公开:使用证发证程序、申请矿产资源开采程序,居民建房用地审批程序。工作内容公开:国有集体使用证发放、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变更统计执法情况、土地转让、出租、抵押。

     行政指南:由农户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审核,送土地所初审,报土地局审批,审批意见返还土地所,通知农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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