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勐糯工商分局
一
工作人员身份、职责
张琨:分局长
职责:负责分局全面工作
分管:党务、内务、个私协会工作
杨忠科:副分局长
职责:协助分局长工作
分管:经检、市管、消保、平达点工作
李冬兰:内勤组长
职责:内务、个体登记管理、个私协
刘芳:财务员
陈绍业:外勤一组(勐糯片)组长 职责:经检、消保、市场管理
杨茂昌:
职责:企业、商标、广告管理
杨自荣:外勤二组(平达片)组长 职责:个体、纪检监察、市场管理
杨明岳: 职责:企业、市场管理
郭瑞华:
职责:企业、商标、广告管理
二
工作任务、职责
(一)任务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职责
1
办理辖区内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2
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即时贸易经济活动
3
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
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5
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6
受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
7
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物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9
指导个私协分会的工作
10
完成上级工商管理行政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办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须知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的条件
1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的申办代表或者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授委托书
4
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代理人所服务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授权书
5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申请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
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3
公司章程
4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
公司住所证明
6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三)申请设立分公司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章程及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
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5
分公司的资金数额证明
6
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授委托书
7
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代理人所服务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及其出具的授权书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需要审批的相应批准文件
9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
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
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
组织章程
4
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
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五)申请设立营业性开业登记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
登记申请书
2
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
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六)公司申请登记程序
 申请名称
10日内 名称核准或驳回
法律法规规定
90日内 受理
预先核准 (保留6个月)
必须报经审批
审查
30日内
核准或不予核准
发照
(七)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公司变更
法律法规规定
30日内
受理
换
  登记
应批准
审查
发照
(八)公司注销程序
 公司
受理
核准注销
 注销
审查
登记
(九)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程序
 开业
30日内
受理
30日内
核准或不
15日内
发
登记
审查
予核准
照
(十)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有提交的材料
1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2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外来人员还须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3
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4
从业人员登记表
5
个人合伙经营的,须交合伙协议
6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一)私营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证明和文件
1
个人独资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4)企业住所证明(指房屋产权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
(5)《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名单》,雇工协议、雇工身份证复印件
(6)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个人独资企业章程
(8)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9)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10)国家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证明和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及合伙企业章程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名单表》,雇工协议,雇工身份证复印件
(8)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9)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
自然人发起的有限责任公司按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提交。
(十二)自然人发起的有限责任公司按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证明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审批→发照
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