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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单位的职能、职责、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任期目标。
2、开展工作的办事依据、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
3、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的政策、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及管理使用情况。
4、各村委会、各社区居委会、各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结算、清理、审计结果。
5、农民负担的各种费用,中小学收费、药品价格的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及管理使用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
7、集体资产管理、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情况。
8、项目投资决策和农药、籽种、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分配情况。
9、规章制度方面。上级制定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要及时公开。
10、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方面。要将法定依据、标准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要将作出行政处罚、强制决定的事实和理由向处罚对象公开,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11、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许可、发证、办照、登记、注册、年审事项,应将其法定依据、资格条件、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工作纪律、投诉渠道等予以公开。
12、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实施、结算情况。
13、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离任审计情况。
14、单位选人、用人、征兵、招干、公务员录用等条件和标准。
15、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安排和完成情况。
16、政府及各部门的物资采购情况。
17、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如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等结果应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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