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用材采伐许可证办事程序:
在采伐限额(指标)范围内,村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通过并加盖组长印章,交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申请人持申请及本户土地承包合同本到乡林业站办理。
2、商品材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
在采伐限额(指标)范围内,由村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通过并加盖组长印章,交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农民或买方携带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书到乡林业站,经林业站审查后统一到县林业局办理,接到通知后到林业站领取采伐许可证。
3、木材运输证办理程序:
携带采伐许可证,育林基金单据到林业站办理,经林业站对运输树木材检尺后,加理运输许可证,林业站办理的运输证属县内运输证。若运出县外,需携带县内运输证到林业局林政科办理出县运输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