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乡土地开发利用和总体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2、负责审查上报乡内土地的征用、划拨、使用等工作,配
合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对经批准用地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本乡土地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监督检查,并做好
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4、负责本乡的土地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占地案件,调处土地纠纷,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土资源;
5、负责办理申请建房的有关手续;
6、负责搞好国土资源管理所的财务管理和档案的装订、管
理工作;
7、承办并完娥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