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依法管理好本乡内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2、负责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工作,本乡
内的工资基金管理及机构编制报批工作;
3、协助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做好本乡科技人员、劳动力的管
理工作;
4、协助上级人事劳动部门做好劳动监察、劳动争议案件处
理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5、负责本乡机关、事业单位的劳资统计、干部统计、机构
编制统计工作;
6、负责本乡剩余劳动力的统计,配合上级劳务输出部门搞
好剩余劳动力的输出、就业工作;
7、完成乡党委、政府、县人事劳动局、县编委交办的其他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