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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三观”〔2004〕1号
关于认真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厂矿企业,驻龙各单位:
根据龙发〔2004〕24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在全县认真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真正取得实效,特作如下通知:
一、精心组织,将各阶段的工作落到实处
1、“三观”学习教育活动历时半年,分四个阶段进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的要求,明确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乡镇、本部门“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质量,保证每个阶段都要有计划,有小结。
2、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县委“三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以下材料:
(1)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领导机构7月10日前报。
(2)第一阶段的计划7月10日前报,乡科级领导干部心得体会7月30日前报。
(3)第二阶段的计划8月5日前报,小结9月20日前报。
(4)第三阶段的计划10月5日前报,小结11月20日前报。
(5)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总结12月15日前报。
二、狠抓落实,促进“三观”学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1、健全机构,履行职责。“三观”学习教育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2、搞好宣传,形成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广播电视局要开设专题、专栏,追踪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宣传各行各业开展“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县“三观”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
3、督促检查,确保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将“三观”学习教育活动列入今年的工作考核之中,层层考核,层层落实。县委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三观”学习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中共龙陵县委“三观”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0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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