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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龙陵县文化体育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务工作,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统战、工会、妇女和共青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及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局机关工作,保证机关有效运转、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全局性的会议文件起草;承办机关秘书、档案、资料及政务信息、信访、提案、保密、督办、安全保卫、文印发行、统计、档案等行政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按照学习制度组织搞好局机关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县本级文体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主管局机关财务和文化体育事业经费及劳动工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建工作。

(二)艺术科

制定全县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监督艺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宏观指导文艺创作的艺术生产;指导全县重大的文艺活动;办理全县对内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事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演出市场和美术市场;调研我县社会文化活动发展的趋势;规划指导图书馆、文化馆、文工团及乡(镇)文化站的业务建设;协同县文物管理所管理全县文物工作;负责全县电影、音像等文化企业的指导管理工作。

(三)市场科(加挂新闻出版科、文化产业科、扫黄办牌子)

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监督执行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签发《文化经营许可证》;指导和管理文化稽查工作;组织全县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保证全县文化市场的有效管理。

负责全县新闻出版管理的具体工作,新建音像、图书馆单位的报批,地方志、资料及各类内部资料性书刊的准印证签发单位,依法查处编制出版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审核报批全县书刊印刷单位、发行单位许可证,管理出版物条码和内部资料印刷,对中小学课本的发行进行指导管理;协调文化市场管理机构依法查处书刊印刷、批销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非法出版案件;宣传普及著作权知识,依法查处著作权案件。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产业布局,引导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对县直文体系统内的文体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产业经营进行指导和管理。

办理县“扫黄打非办”日常事务。

(四)体育科

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社会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学校体育、农村体育、民族体育、伤残人体育、老年人体育及社会体育的发展;做好行业体协及群众体育项目、单项协会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队参加县外及全市、全省比赛;负责编制全县体育事业的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体育场(馆)建设;负责县级基本建设和体育基础设施的发展;负责县级体育产业的开发和管理。

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县综合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指导全县各类比赛,承办上级委托的各类型运动会;制定全县业余训练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练员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少体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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