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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方法:(1)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身份证、推荐书及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半身照一张,到中心填写求职表,签定档案管理协议;(2)自费大中专毕业生、初中、高中、职校、技校城镇户口的毕业生登记时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确认其本人是否是城镇户口)、两张照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求职表、办理《失业证》;(3)属农村剩余劳动力登记时应持毕业证(小学毕业的不验)、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半身照一张,填写求职登记表;(4)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在20日内,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半身照一张到中心进行登记,办理《失业证》,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按文件规定发放失业救济金。
根据审核批准的录用计划,通过以下方式就业:①报考国家公务员;②直接安置一部分高学历、专业对口的部分毕业生(指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③通过就业洽谈会就业;④通过考试择优录用部分人员;⑤介绍到非公经济单位就业。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就业(4050人员指女年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就业特别困难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⑦通过劳务输出(指到昆明或省外)到外地就业。所需证件:经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办理的《健康证》;县计生委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县就业中心办理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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