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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工作。
(二)副局长协助局长、主席工作,分管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管理科工作。
(三)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起草科技局、科协的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重要会议报告及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会议组织、查办督办等工作;负责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联络接待、来信来访和机关资产、财务、车辆使用等后勤工作。
承办县科协的日常工作,根据科协章程和省、市科协的要求及我县实际,做好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发挥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先导性,开展多层次的学术交流,推动科技进步和决策科学化;指导学会、协会、研究办好学术刊物,评选表彰优秀学术论文,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和要求,努力维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抓好学会、协会、研究会改革工作,制定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和协调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科普活动;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培训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认真抓好科普示范园建设和办好农函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四)科技计划科负责编制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计划,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论证和列项,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科技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搞好服务和追踪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各类科研(科技推广)机构科技项目的组织评鉴列项工作和科技三项费合同的签订工作,指导全县科技计划的档案管理。
(五)科技管理科负责各级科技政策、法规的贯彻和我县科技政策、措施的调研起草及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评审和奖励以及专利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保密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技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仲裁,协调技术市场重大交易活动;负责县乡科技培训体系建设,搞好科技培训和科技成果、发明技术的推广;组织开展创建科技先进县乡活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