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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逐步建立起政府
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制度。
2、加强政府财政性资金的管理,逐步实行部门预算。
3、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尽量减少县对乡(
镇
)的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4、
改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
除对财政投入企业的补贴性资金进行必要的监管外,不再审批国有企业的具体财务事项以及下达财务计划和考核指标,不再对企业的社会集团购买力专控商品进行审批
,
扩大企业理财自主权。
5、
改革国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减少具体审批事务,扩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自主权。
6、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支出的管理办法。
7、加强财政监管,强化经常性监督,取消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大检查及其相应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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