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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承办市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
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
,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
二
)
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
,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
三
)
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
四
)
研究县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
,
提出审核意见
,
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
五
)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
六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
(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
七
)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
八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
九
)负责办理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
十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
十一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
十二
)负责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定期研究、分析信访工作的新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
,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
十三
)负责政府机关的经费预决算、财产管理以及公益事业、社会活动、绿化美化的组织协调工作。
(
十四
)负责处理本县外事工作
,边境事务管理
,公派出国(境)人员的申报、审批及接待外宾,协调涉外事宜。
(十五)
负责协调处理涉外华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同胞的各种事项。
(
十六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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