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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执法监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并按时完成报表的填报工作
o
2
、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修改省、市法制局发送县政府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
汇总上报修改意见。
3
、负责法制工作方面的公文处理工作,研究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提出改进意见,并参与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4
、完成市法制局、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并做好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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