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第十四届人代会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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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所属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检查其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负责审查联系部门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进行必要的专题调研,为会议提供情况,并草拟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负责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听取联系部门的工作汇报;负责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掌握全县及各乡镇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动态和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助配合上级人大做好各项检查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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