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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所属相关职能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联系,检查其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执行情况。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正确行使对各类行政、司法案件的监督权;负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联系部门工作报告或主任会议听取联系部门工作汇报等进行必要的专题调研,并草拟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负责决定、决议、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听取联系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或参与执法检查活动;对“一府两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职前法律学习和考试;了解和掌握全县法制工作情况,督促依法治县和普法工作的开展;组织法制讲座;协助配合上级人大做好各项检查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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