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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为学习宣传贯彻好两个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是两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这两个条例是对新时期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我们党成立以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明确了党内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对象、重点内容、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等党内监督的重大问题,规范了党内监督行为和方式方法,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依据。《党纪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实施近7年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对党的纪律处分作出了更为科学和严密的规定。这两个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有利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两个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加强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的基本措施,是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的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把学习宣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实抓好。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负起主要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要严肃纪律,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实施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起来。宣传部门要把宣传两个条例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做好新闻宣传,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要求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是开展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的基本法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务求实效。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学习方案,集中一段时间,认真组织学习。要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二次全会、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着眼于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学习条例内容,切实掌握具体要求。要把学习两个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乡党校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通过组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纪律观念。

(二)要精心组织宣传。要把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撰写理论文章、开办专栏、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广泛宣传,将两个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到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党员中去,努力形成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良好氛围,务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了解条例、熟悉条例、掌握条例。要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推动学习活动的开展。

(三)要狠抓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增强纪律观念,模范遵守《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主动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把两个条例作为“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把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的纪律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权利;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行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要做到结合实际,内容具体,注重实效,要注重痕迹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可行的学习宣传贯彻计划,并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情况书面上报县纪委宣教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将组成督查组,对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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